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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章 屠巫(第1页)

:恍然间,盖伦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。

是跟母亲东躲西藏的男孩,逃出家乡的马车上,他扒着车窗,看着逐渐远去的城市与黄沙,不安的问我们要去什么地方。

母亲摸了摸他的头,只是说睡吧,睡醒了就到了。

年幼的他能感觉到母亲在愧疚,并非是对过往的人生,而是对他这个懵懂的孩子。

母亲到了廷根后,在边境的一座小城,找了个陪酒女的工作。

虽然没钱给他上学,却也没有饿着他。

盖伦像个小熊仔一样,饭量很大,母亲总是下班的很晚,多揽下了一份保洁的工作,这样就能把酒吧客人吃剩的肉食带回来。

西大陆和富饶的南方不一样,有一顿肉吃,便是开心的事了。

后来母亲认识了一个男人,渐渐地,开始不用去酒吧工作了。

虽然那个男人喝酒后很凶,母亲也偶尔挨打,但她还是很开心,笑容也一天天多了起来。

盖伦的早餐开始有牛奶了,每天都有。

后来,跟着他练剑,男人说狗崽子,你是天生的骑士,未来要把名字写在讨伐魔王的故事中,把剑端起来,拿不动也端起来,砍下去,再挥,再砍

一把骑士剑重三斤,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能一直用得动的。

手臂酸胀的让他想哭,举不起来,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,一旁晒太阳的男人便会破口大骂,说狗崽子不要污了我的名声,骂得很脏。

母亲总是在一旁咯咯的笑,搀着男人的胳膊将他扶进屋里。

过了好久又出来,拿手巾轻轻帮他擦干净手臂上的汗。

她说你不是狗崽子,是妈妈的小男子汉。

渐渐的,剑再也不会掉在地上了。

时间一天天过去,他锋芒毕露,老师也不再骂他,反倒愈发和善,对他客客气气。

他还以为是他得到了老师的认可。

随后许许多多的事,便如过往云烟一般,低矮教堂中教众们的赞美歌,返乡路上的黄沙,北大陆的飘雪,萨迪奇额头上睁开了第三只眼睛

他斩下了老师的头颅,就和梦一样,已经无敌于世的骑士返回了记忆中无比广阔的故乡,路却变得狭窄了,他又失魂落魄的离去。

天资惊绝年轻骑士带着迷茫的剑,重新踏上了旅途,想给空落落的骑士道找个安处。

却不想,忙忙碌碌,多年过去了,骑士道又变成了不值一谈的可笑东西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拿起剑盾的意义是什么。

在南大路风流,给财阀当鹰犬,又想要证明什么一样去北大陆杀人,最终还是回到故乡。

在王宫时,他爱上了酒,明明以前很痛恨这东西。

但他安慰自己,我喝酒后不打人,所以我和老师不一样。

母亲等来了自己的飞黄腾达,小男子汉变成了王国的骑士团长。

人人传颂盖伦忠义的骑士道,游吟诗人把他编成诗歌,手风琴悠扬的节奏响起,故事里的骑士一生精彩坎坷,功成名就,最后抱美还乡。

可惜现实不是故事。

现实里的骑士最后变成了丧家之犬,如同当年滚出故乡一样,骨碌碌的逃跑了。

最不光彩的陷害,是放在话剧里也得不到喝彩的悲剧情节,哪怕到了最后,冤屈与诋毁依然在抹黑着他的名声,没有一句公道话,没人为他伸冤,甚至,时过境迁,无人再好奇曾经的屠巫骑士究竟去了哪。

在人生最后的几年,盖伦早已不再练剑了。

体型渐渐发福,毫无节制的酒精摄入让手也抖了起来,再也握不稳剑了。

胡须乱糟糟的,有时候街边的长椅也能凑合着睡,和乞丐混迹在一起,反正睁开眼时母亲都会在自己身边。

他游荡于乡下的酒馆里,和冒险家老哥们一起畅饮着两铜币一杯的劣质麦酒,一起骂天骂地,去你妈的世界,去你妈的骑士道,用来骗女人岔开腿的腌臜玩意儿。

但午夜梦回时,又偶尔会想起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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