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我没说话,你有什么事吗?”
同刚刚听到的声音一样,许砚清定睛看着林琳。
莫不是……她的心声?
【啧…这男人到底想干什么,别端着闫昼的样子行不行,闫昼才没有这么蠢。
】
再一次听到了心声,许砚清一时间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失望。
闫昼由他扮演,自然可以说他是闫昼。
但他此刻是许砚清。
【可惜了我们闫昼这张脸,深邃眼眸,弯而长的睫毛,长眉入鬓,高挺的鼻梁,微微勾起的薄唇,卓尔不群的气质。
】
【妈妈!
我想在闫昼的睫毛上面荡秋千!
】
许砚清轻咳一声,极力控制着勾起的嘴角。
他回想,之前也没有听说过林琳是自己的粉丝。
哦,不对,她只喜欢闫昼,不喜欢许砚清。
“林总怕你自己呆着无聊,让我过来陪陪你。”
许砚清抬手和林琳碰杯,品了下杯中的佳酿,随即开始观察着林琳。
只见她眼睛泛光,颇为满意地看了一眼自己,极为珍惜地喝了一口果汁后才说道。
“不会,有吃有喝,不无聊。”
【哇塞!
闫昼和我碰杯了!
虽然许砚清不及闫昼十分之一,但是忽略他的言行举止后,当个闫昼平替还是非常棒的!
】
“想必林小姐也算眼熟我,冒昧一问,林小姐喜欢我的哪个作品呢?”
林琳听着他一口一个林小姐,眉头紧蹙。
虽然林家还没对外宣称真假千金之事,但这也是既定事实。
“闫……许砚清,你直接叫我林琳就好。”
“好的,林琳。”
“我个人最喜欢《使徒》中的闫昼。
身为警方卧底,他在兄弟和使命中间抉择,日日在危险的边缘徘徊,警方高层昏庸无能,兄弟对他真心真意。
可仍然他选择了坚守本心,哪怕最终家破人亡,痛苦不堪。
其实我宁愿他放弃使命和兄弟一起,哪怕永坠黑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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