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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吃货(第1页)

:需要强调的是,初来乍到的菲丽丝并不清楚开普敦的房价。

但是那并不代表菲丽丝不知道100英镑值多少钱。

“价值100英镑的房子!

亨利你完了,居然会认为一套价值100英镑的房子很棒,居然还认为我会很满意,看看你现在堕落成什么样子?在伦敦租一套还过得去的房子,一年的租金都不止100英镑。”

菲丽丝的不满在于,亨利居然认为一套价值100英镑的房子就能满足她,这——

看不起人是吧?!

“我不知道你满意的房子是什么样,但是我可以保证,如果这家伙的房子是在伦敦,那么100英镑一年肯定租不到。”

亨利决定带菲丽丝去看看罗克的房子。

不能忍啊不能忍,嫌弃老哥的家脏乱差也就算了,居然嫌弃老哥的审美,别拿警长不当干部。

罗克这次倒是没有阻止,房子让人看看又不会少块肉,更何况,罗克有一种预感,只要菲丽丝见到罗克的房子,那么菲丽丝肯定不会住在亨利这里。

菲丽丝也确实是这么打算的,所以出门的时候,菲丽丝没忘记请罗克帮忙拿上自己的行李箱,哪怕住旅馆,菲丽丝也不会住在亨利的猪窝里。

是的,请罗克帮忙。

见到哥哥,菲丽丝肯定是不愿意拎东西的,亨利更不愿意,其实罗克也不愿意,但是,谁让菲丽丝长那么漂亮呢——

连罗克这种二十一世纪见惯了美女的人都感觉惊艳,当然了,罗克在二十一世纪是在网络上见惯了美女,这么说吧,上辈子那几个被称为“三千年一见”

、“四千年一见”

的美女,和菲丽丝一比也就是村花级别。

其实罗克也能理解,之所以“三千年一见”

或者“四千年一见”

,纯粹是因为见得少。

和亨利一样,菲丽丝下了马车以后,也对罗克价值100英镑的豪宅感到震惊。

不过这种震惊没持续多久,因为很快菲丽丝就仿佛发现了一个事实:“亨利哥哥你是混的有多惨?100英镑就能买到这么棒的房子,你连100英镑都没有?”

嗯,真香!

“这房子卖100英镑是有原因的——走开大块头,不要靠近我——这房子是凶宅,房子里死过人的,所以拍卖了好几次都没有卖出去——你好,贝拉——我也不知道这房子这么好,那些人大概和我一样,听到这是凶宅,根本就不知道这房子是什么样,所以说这家伙命好。”

亨利絮絮叨叨,比安东的嘴都碎。

“凶宅又有什么关系?我不怕,我有加斯帕主教给的护身符!”

菲丽丝信誓旦旦,反手从衣领里拽出来一个银白色的十字架。

真白!

嗯,十字架白,和菲丽丝的脖子没关系。

“现在你当然不用怕,罗克已经使用了来自东方的神秘巫术,破除了这栋房子里的诅咒,贝拉一家都住在这里,他们也没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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